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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在“钓鱼岛问题与国际法”高层研讨会上,几篇文章都将《筹海图编》作为钓鱼岛为中国固有领土的证据。其实真正的证据是《筹海图编》中的《福建沿海山沙图》。此图由郑若曾绘制于1562年。而《筹海图编》是胡宗宪被明朝政府任命为讨倭总督后,编制的海防地图,其中把钓鱼岛、黄尾屿、赤尾屿等岛屿,列入中国福建省的海上军事区域之内,并规定如有倭寇来犯,中国水师有出击保卫之责。之后《筹海图编》又为明、清代编制的《武备志》、《筹海重编》、《武备秘书》等所承袭。 而日本方面对此是持否定的态度,他们认为,《筹海图编》中的《福建沿海山沙图》,不是“海防图”,只是航行用的“针路图”,或是指倭寇入侵途径地区,而不能成为国家领域的表示。 实际上日本的此说法,明显地是以现在国际法的原则,对十四世纪的古代进行要求。我们知道,在那个时代,并没有近代的国家观,更没有境域线之观念。特别是中国,以“天下帝国”为国家观,即“普天之下末非王土”。那么,如果日本认为此图是指倭寇入侵途径,那就意味着它是中国福建省的海上军事区域。 另外,如果日本方面认为《筹海图编》证据单薄的话,有更多的证据可以证明钓鱼岛及附近岛屿是中国固有的领土。 从诸外国绘制的地方中,有利的证据就有:1811年4月28日英国JohnCary绘制的《最新中国地图》;1855年美国海军司令官穆??西??贝利准将(CommodoreM.C.Perry)绘制的《中国沿海及日本列岛海图》和《大琉球诸岛地图》;1877年3月24日伦敦出版的《中国东海沿岸香港至辽东湾地图》;1886年英国政府测量部编制的《ChinaSea(中国海图)》;1879年西班牙J.P.Morales(莫尔)绘制的《亚洲地图》也都将钓鱼岛的颜色,绘制成与中国历朝代一致。 关于钓鱼岛为明代以来中国的领土,也是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认真考证后,提出来的结论。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写了《“尖阁”列岛——钓鱼岛的历史解析》。他在此专著中提出,自己作为历史学家,经过查阅历史文献后,断定: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“无主地”,而是中国领土。他还证明,在日本明治维新以前,在日本与琉球,离开中国文献而独立言及钓鱼岛的文献,实际上一个也找不到。 而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在资料,是1758年林子平的《三国通览图说》的附图“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”。然而,他也是以中国康熙册封使徐葆光的《中山传信录》为依据的,该图也是采用中国的“钓鱼台”为岛名,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、浙江用同一淡红颜色标出,而久米岛则同琉球为一样的黄褐色,并引照徐葆光的话称,久米岛为“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”。那么林子平的资料,可以证明,那个时代,钓鱼岛不包括在琉球36岛之内。 另外其它的资料也可佐证。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之《南岛志》中,提列的琉球所辖36岛中,也无钓鱼岛。1875年出版的《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》中,也无钓鱼岛。特别是在1879年,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进行归属谈判时,中日双方所确认的琉球也是36岛组成的,也没有包括钓鱼岛及附属岛屿。 |